左贤王的旗帜越来越近。
鲜卑人严阵以待,准备随时突击。
作为曾今的东胡人,他们突骑的本事可不小,相对于匈奴人善于骑射,他们更加擅长骑马近战。
只要顶住了匈奴人的第一波箭矢,他们有把握对匈奴人造成致命一击,都是马上的民族,骑术比拼谁怕谁。
张启一部位于鲜卑人最前头,他请命先锋,鲜卑王也同意了,匈奴人的第一波箭矢是致命的,有人抗,能减少自己这边的伤亡他自然乐的如此。
至于吃下这波匈奴人以后会不会被单于怪罪,鲜卑王并不担心,这是部落与部落的间的争斗,匈奴单于没有资格插手。
“其长!”
距离越来越近了,鲜卑王大喝一声。
张启哈哈一笑:“其长部的勇士!”
“随我!”
“冲阵!”
“哦咯咯咯.”
张启麾下的鲜卑人怪叫着,胡水骑射手们则沉默着全神贯注。
越野马抬起前蹄,如风如电猛地超前窜出。
它的身后,数百骑兵也同时冲击。
“杀杀杀!”
骑在马上,张启举刀朝前。
双方间隔不过两三里,对于全速中的骑兵来说也就分把钟的事。
但奇怪的是,打着左贤王旗帜的匈奴人面对冲来的张启等人竟然没有使用弓箭。
他们也如同张启他们一样,手持兵刃,发动了冲锋。
近乎万马奔腾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