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八日,洪县小湾湖水域发现一具浮尸……”
调查报告写得很详细。
杨霄从这份报告大概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。
尸体是在星期一中午,被几位在附近钓鱼的村民发现。
县刑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。
确定死亡的正是县刑侦大队大队长石涛。
重案中队马上接手案件的侦破工作。
并且把案件上报市局。
市局刑侦支队派遣刑侦、技术专家赶到洪县。
与洪县刑侦大队一起调查。
经过技术手段勘验,石涛的死亡时间确定是在发现尸体的十二到二十四小时之前。
也就是星期天的中午到凌晨这段时间。
经过大量的走访,在小湾湖北面的岸边发现了石涛的渔具。
并且找到多名目击者,证实星期天看到石涛骑着摩托车来到小湾湖,看到在岸边钓鱼。
不过没有人发现石涛是什么时候落水的。
报告里还附带了现场勘察的照片。
其中有几张疑似石涛落水点的地点。
依然架在湖面的鱼竿、打开的折叠椅和一个专业式钓具包。
除了现场勘察的照片,还有尸检报告。
从尸检报告上来看,石涛的身体没有遭遇外伤,符合溺水死亡的特征。
为了谨慎,市局又进行了更加详细的调查。
依然没有发现任何他杀的线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