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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至于那么麻烦,非去攻击嫌疑人的胳膊?”
“你一个坐办公室的文职警察,跑来质疑一个执行抓捕任务的外勤警察。”
“这算不算外行指导内行?”
“你有什么资格指导我的工作?”
“警员执行抓捕任务,首要是保证自身安全,而不是去胡乱猜测嫌疑人会如何。”
“我他吗又不是嫌疑人肚子里面的蛔虫,我能知道嫌疑人是怎么想的?”
“你……”方俊辉无能狂怒,气得说不出话来。
当然,更因为他找不到反驳孙平安的话。
“好!就算你是为了令嫌疑人失去抵抗能力,才打断了嫌疑人的胳膊。”
“那嫌疑人腿上的伤,你又怎么说?”
“诊断报告写的非常明确,多次重复击打同一部位。”
在方俊辉看来,这一点根本无法狡辩。
可是,真的无法狡辩吗?
“按照警务条例,在抓捕嫌疑人后,嫌疑人若受伤,可进行紧急救治。”
“有这条吧?方科长?”
孙平安的语气戏谑。
“有!”方俊辉点头道。
“我当时控制了嫌疑人后,发现嫌疑人腿部抽筋情况极为严重。”
“所以我那是在紧急救治嫌疑人,缓解嫌疑人的痛苦呢!”
“你少跟我胡扯。”方俊辉一拍桌子,怒道。
“缓解嫌疑人痛苦,能把腿抽烂掉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