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才看了下本章说,发现有书友提出几个疑点,在此解释一下:
第一个是印度海员把外汇券兑换成美元,国家有没有赔的问题。
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,首先要了解我国各个时期的外汇管理制度。
早在抗战时期,中国进口武器弹药,包括雇用陈纳德的飞虎队都是需要给美元的。当时能出口的东西很少,主要是稀有矿产,所以海外华人华侨的汇款,也就是侨汇,成了外汇的主要来源。
新中国成立之后,侨汇依然是外汇的重要来源之一。
比如抗美援朝,香港的爱国商人帮着突破封锁,采购急需紧缺的各种物资,帮了很大忙,但买东西是需要外汇的。
再到改革开放,需要引进设备、技术,更需要宝贵的外汇。
当年曾想引进法国的幻影,都看得差不多了,最后为什么没引进,就是因为没钱,没那么多外汇。
当时我们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什么竞争力,出口创汇不多,外汇储备很少,所以要加强外汇管理。
外国人和归侨兑换外汇券,是国家为了方便他们在中国生活,是让他们用来购买各种生活日用品的,没花完的一部分可以兑换成美元带走。
具体到咸鱼参与侦办的这个案子,印度海员并没有用美元兑换外汇券,他们从嫌疑人手里兑换到的外汇券,是三个嫌疑人用人民币兑换的,并且那些外汇券是本应该在国内消费掉的。
而且,他们是高于官方汇率从嫌疑人手里换的美元,再以官方汇率兑换走,带走了远超外汇券价值的美元。
换句话说,他们带走的